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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挨宰找警察为什么不管用?
作者:小菲 2015-10-09 分类:旅游   其它 标签: 3  人物 

十一黄金周期间,青岛“38元大虾”事件成为舆论热议的话题。类似“游客在旅游城市挨宰”的新闻年年都有,每年春节、十一黄金周之后都会成为一段时间内的焦点新闻,相关政府部门在事发后也曾开展打击行动,但却无法阻止此类新闻的重复上演。
对于此类现象,有网友认为是政府部门监管、打击不力,也有网友认为是黑心商家实在是太多。为什么旅游城市的海鲜大排档成宰客的高发地?面对人生地不熟的环境,游客又能怎样维权?

海鲜大排档宰客已成为假期必备戏码

说起宰客,最著名的应该是2012年三亚海鲜大排档“宰客门”事件。微博实名认证用户罗迪发布微博称:“朋友一家3口前天在三亚吃海鲜,3个普通的菜被宰近4000元。他说是被出租车推荐的。邻座一哥们指着池里一条大鱼刚问价,店家手脚麻利将鱼捞出摔晕,一称11斤,每斤580元共6000多元。那哥们刚想说理,出来几个大汉,只好收声认栽”。

这个事件在接下来引起一系列舆论风波,三亚本地媒体甚至公开与网友叫板。其实,大排档宰客这种事不仅三亚有,国内几乎所有旅游城市都有存在,而青岛在宰客这件事上更是有历史的。

2008年11月,《济南日报》曾报道,有游客在青岛路边烧烤摊吃烧烤,结账加起来有18000多块。摊主说烧烤不是按串而是按每片肉15到20元结。报警后,经派出所调解,仍按18000元付款结账。

而在上世纪80年代末,青岛就有一条远近闻名的“杀人街”。上个世纪80年代,这里建成了海鲜一条街,近百家经营活海鲜的个体小吃店紧紧相挨,尽管只是大排档,价格又贵,但是人山人海的,“主要是海鲜做得好吃”。因其价格较高,对外地人宰客现象严重,落了个“蛤蜊是数着个数卖”的恶名,有“杀人街”之称。1992年的电视连续剧《杀人街的故事》就纪实描述了“杀人街”上宰客的这些事。

为什么大排档宰客的这么多?

根据青岛市旅游局统计,“十一”期间,青岛共接待游客400.5万人次。这么多来自外地的游客,通常是第一次抵达青岛,即不熟悉交通环境,也不熟悉商品信息,尤其是无法标准化、工厂化生产的海鲜,加之没有任何人脉关系,几乎掉进一个信息黑屋,两眼一抹黑。

而当地商家则相反。他们不仅完全掌握上述信息,而且抱定与游客是“一锤子买卖”的关系,没有做熟客生意时维系“回头客”的动力。甚至商家也是“流动”的,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此次涉事大排档的老板是今年4月才租下房子做起生意。而另据媒体报道,这家大排档甚至针对黄金周专门准备了“新菜单”。

在这种背景下,尽管理论上存在买卖的自由,但事实上,单个的游客“货比三家”成本太高,因而没有什么议价能力,这导致旅游区很容易成为欺诈最严重的地方。

挨宰之后到底该找谁?

一旦遭遇宰客,消费者第一反应都是找派出所解决,很多人也在指责此事中警察和稀泥,不管事,但这其实有些强人所难。派出所说管不了,这是实话。上世纪90年代,相关部门就曾发布《关于严禁越权干预经济纠纷的通知》《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及《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一般这类事件中,警察难以有证据将事件定性为诈骗或敲诈勒索。警察职能主要是防止当时双方因为民事纠纷打起来,闹出治安案件。警察可以对双方给予一定调解帮助,但却无权认定这顿海鲜到底该值多少钱。

找工商物价部门?《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第八条:价格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或者转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五条: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这么长时间的等待,对于外地来旅游的消费者肯定是不现实的。所以大多数挨宰的游客只能“认栽”,交了钱“息事宁人”。

当班警察曾叮嘱游客不管给店老板多少钱,一定要留好证据,便于以后的维权。留下证据是可以走法律途径,只不过这又是一场漫长的等待,消耗人力物力,对于外地游客来说,付出成本过于巨大。

所以,最现实的解决方案就只有上网了。一旦在网上转疯,一般都会得到妥善的处理。2012年三亚宰客门事件后,三亚市官方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将涉事饭店停止营业,并罚款50万元;而此次涉事的烧烤店,从十一黄金周开始就有游客投诉,直至“天价大虾”事件曝光后,相关部门才对涉事烧烤店下达了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事前防范,才能避免吃到坑爹饭

要避免挨宰,首先事前就得做足了功课。美食记者小宽认为,如果一定要去旅游热门城市,就要避开在最热门的景点吃东西,去厦门少去鼓浪屿,到北京少去南锣鼓巷凑热闹,王府井小吃街更是想都不要想,去西安远离回民街。避开热门的地方,被宰的几率少了一半。最最重要的是,尤其是不能叫出租车推荐饭馆。

对于沿海城市的海鲜大排档,小宽写道:“青岛、大连、秦皇岛、烟台、三亚、舟山、厦门……你吃到的往往比你家门口的餐厅贵。虽然不至于像38元一只虾这么夸张,但是贵往往是必然的。有没有又便宜又好的海鲜呢?有,但是游客找不到。有没有又贵又好的海鲜呢?有,我建议在预算充裕的情况下,去这种餐厅。有没有又贵又不好的海鲜呢?有,并且这个是主流。”

如果来一场不做功课、说走就走的旅行,那只能自求多福了。许多中国人到日本旅行后,最深刻的感受之一就是,日本景区内外的物价都一样,著名的长崎蛋糕和北海道白色恋人巧克力,在长崎、札幌、东京、羽田机场,价格差距并不明显;京都著名的清水寺外一杯抹茶冰激凌,不会因为是景点购买,就和京都女孩子下学路上便利店的冰激凌有惊人差距……

而在中国这几乎难以想象。除了监管、法律等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人性,在中国有一种“互害文化”正在形成和蔓延,人人坑人、害人,在中国景区屡见不鲜。

国外如何防止游客“挨宰”?

在其他国家,或多或少的存在“宰客”行为,但因为有严格的监管体制和行业自律,“宰客”行为很多被扼杀在萌芽状态。

早在1952年,日本就制定了《旅行业法》,对旅行业从业者实施登录制度。基于该法,主管政府机构——观光厅制定了针对旅行业从业者的各种经营规范。比如旅行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必须事先对消费者完全告知,凡违反规定的都将被处以3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虽然,近年来日本团队游项目也出现价格与品质不符的现象。但日方对这些现象是努力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此外发生投诉后追踪处理,直到问题解决。在日本全国旅行业协会的网站上,专门有受理消费者投诉的“苦情详谈”栏目,该协会在日本全国47个都道府县设有接待窗口。

在美国各州都有专门的政府部门负责保护消费者权益。该部门规定销售商品的公司或个人须在商品展示处的标示牌上公布价格,超收高于公告价格的行为即为违法。如果店家涉嫌欺骗性定价,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或者投诉。

除了政府部门,美国还有民间组织来防止消费者被宰。美国商业促进会则免费向消费者提供黑名单, 告诉他们不要到哪些厂家或商店购买商品,并且接受与解决消费者的投诉,以此充当消费者和商业之间相互信任的媒介,来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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