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出这句话,其实我也无比心痛。徐志摩的那句话,给无数痴男怨女成功洗脑: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可能,连徐志摩自己都无法断言。他这辈子是“幸”抑或“命”。陆小曼,北京城那道不可不看的风景。徐志摩死后,她的转变令人欣慰。 这段感情,如此不得善终。但,我还是要说:徐志摩与陆小曼相爱,就是为民除害。 为什么?瞧瞧与这徐志摩、陆小曼有所交集的其他人。都好端端的,至少比他们好: 一 张幼仪:徐志摩的前妻 那个年代,必须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即便是才华横溢的徐志摩也无法避免,张幼仪师范还没毕业就被召回相亲。对徐志摩一见钟情又怎样,贤妻良母又怎样?甚至,千里迢迢跑去当陪读。徐志摩不买账,甚至为了林徽因要与张幼仪离婚。也好,离开了错的人。换来,晚年幸福。 二 林徽因:徐志摩的XX 实在不好定义,毕竟当事人都不在人世。盛传,曾经有过一段感情。或者说,徐志摩是林徽因的追求者吧——这样,比较稳妥。徐志摩疯狂追求林徽因,林徽因躲来躲去最后嫁给梁思成。这个男人,百思不得其解。林徽因用自己的一辈子,说明“情为何物”。林徽因,至少有着安稳的家庭。 三 王赓:陆小曼的前夫
与美国名将艾森豪威尔是同学,民国时期的高级军官。他何错之有,只因为娶了陆小曼就给自己戴上了鲜绿鲜绿的帽子。即便陆小曼与徐志摩没有婚外情,他的个性与陆小曼也确实格格不入。不离婚,他的生活也绝对好过不了多少。王赓而言,离婚虽然面子难看——至少,他从此得到解脱。 几经磨难,陆小曼徐志摩得以结婚。慢,证婚人梁公骂道:“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陆小曼!你要认真做人,你要尽妇道之职。你今后不可以妨害徐志摩的事业。你们两人都是过来人,离过婚又重新结婚,都是用情不专。” 梁公的话,一言以蔽之:你们相爱就是为民除害。 陆小曼与徐志摩,互为劫难——爱情,本是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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